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工会工作 >> 正文

浙江省教育工会2013年工作要点

[发布者]:校工会  [发表时间]:2013-03-14  [来源]:  [浏览次数]: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省教育工会换届之年。教育工会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围绕教育改革发展中心任务,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重点,充分发挥教职工在学校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强和创新工会自身建设,努力提升服务学校和谐、服务教工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在实现我省教育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教育工会的积极作用。

  一、以提升教职工素质为重点,为教职工全面发展助力

  1. 着力提升教职工思想道德素质。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配合做好高校学习践行以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活动,积极培育新时期校园文明风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学习《浙江省高校教书育人经典案例汇编》,参与组织寻找身边的感动等活动,学习好身边的先进典型。认真做好省劳动模范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开展第三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评选活动。

  2. 努力提升教职工教学技能。深入推进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劳动竞赛。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主要目的,进一步拓展教学竞赛的内容和对象,积极争取与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基础教育系统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提高赛事组织的专业性。争取将教学技能大赛列为全省性技能大赛项目。注重竞赛成果的转化运用,最大限度地发挥竞赛活动的示范作用。

  3. 增强教育服务经济能力。在广大教职工中深入开展凝心聚力跟党走、建功立业绘蓝图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人才优势和智力优势,服务社会、服务企业。组织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集体、劳动模范、专教授围绕四大国家战略举措开展技术咨询、校企对接、送教下乡等活动,为推动浙江经济转型升级贡献力量。努力发掘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先进典型。

  二、加强劳动关系协调,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创建和谐校园

  1. 切实做好源头参与工作。坚持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参与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方案、实施办法的制定,组织教职工对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时提出建议。对于涉及教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的改革,要主动及早参与,争取进入改革领导机构或工作机构。

  2. 深入细致地做好改革过程中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对教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强信息信访工作,加强教职工维权诉求服务中心和浙江省教职工心理咨询中心建设,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利益调整,以理性合法有序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

  3. 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劳务派遣工等非在编教职工为重点对象,以民办学校和高校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后勤公司为重点领域,以党建带工建,采取符合基层实际的灵活措施,扎实推进两个普遍,使之规范运作、有序发展、全面深化、常态长效。力争到2013年底,非在编教职工入会率达到95%、民办学校(幼儿园)工会组建率达到80%。在高校后勤和民办学校中逐步试点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4. 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校园活动。举办工会干部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关系监督员培训班,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以职工之家建设为主要载体,将和谐校园创建纳入全省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中,活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组队参加浙江省第二届体育大会。建立教职工休养基地,做好先进教职工休养工作。积极培育先进校园文化,加强教职工文化品牌建设,营造和谐校园社会氛围。

  5. 做好困难教职工群体的帮扶工作。加大帮扶力度,拓展帮扶范畴,建立困难教职工数据库,健全帮扶工作长效机制。关注劳务派遣工等非在编教职工的生活困难、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主动积极掌握情况,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在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推进教代会建设,加强民主协商,规范各项制度

  1. 认真贯彻教育部第32号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与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制订颁发《浙江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和《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开展联合检查督导,共同推进落实。

  2. 健全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加强高校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坚定不移地把加强以教代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管理推向深入,充分发挥教代会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在教职工利益表达、利益协商以及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的重要作用。

  3. 强化教代会职权落实。坚持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必须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未经审议或经审议表决未能通过的不得实施。推广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教代会票决制以及教代会代表质询制度和巡视制度等,扎实推进校务公开,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 健全和完善学校党政工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加强涉及教职工利益问题的协商协调。召开浙江省教育系统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或工作推进会。

  四、加强一线调查研究,科学把握现状,完善各项制度

  1. 把调查研究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对调研工作的指导,制定出台工会调查研究制度,完善课题委托制,加大调研力量的整合力度,建立和完善调查研究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工会干部调研能力的培训工作。

  2. 举办浙江省教育系统工会干部第十届调研成果(论文)评选活动。紧紧围绕教育系统改革中的重点问题和热点问题,尤其是要密切关注教育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绩效工资实施情况,制约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创新活力和影响教职工队伍稳定因素、教改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实施情况、教职工权益保障状况、高校青年教师生活思想状况、农村教职工医疗保障和住房状况、学校人才派遣以及省属高校工会隶属关系改革等重要课题开展调查研究。

  3. 发挥高校工会研究会作用。加强高校工会研究会组织建设,提升工会理论研究水平,提供更多理论研究成果。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工会组织服务教职工长效机制、工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途径与方式、激发教育系统教职工工作热情和创新活力的途径与手段、建立科学公平收入分配制度、民主管理与现代学校制度的关系等展开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主张。

  五、加强工会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会活力

  1. 举办工会主席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读书会,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大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基本要求、重大原则、根本经验,准确把握教育发展规律和教职工群众诉求的特点,找准教育工会服务教育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2. 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组织召开现场会议,全面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按照建设服务型、创新型、实力型工会要求,广泛开展会员评家和基层工会评议上级工会制度,对模范职工之家进行考核验收。建立健全会员评家报告制度、记录制度、检查制度和激励约束制度,深化实施双亮活动,拓展活动范围,扩大活动覆盖,提高活动质量。

  3.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的要求,加强工会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继续深入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坚持每年有三个月的时间在基层工作,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深入基层、深入职工,感受职工冷暖,体会职工难处,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上。

  4. 认真做好省教育工会第八次代表大会的筹备和换届工作,评选表彰一批浙江省教育系统工会先进职工之家、先进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等。继续推动省总工会与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加强县级教育工会建设的意见》,使县级教育工会切实成为教育系统维权维稳的第一道屏障。

  5. 做好工会信息宣传等其他工作。办好用好《浙江教工》,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发挥教育工会网站作用,宣传、展示教职工风采和各地工会动态。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反映教职工诉求。重视女教职工工作,切实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开展适合知识女性特点的群众性活动。发挥青工委作用,团结带领广大青年教职工更好地投入教学工作中。做好工会财务、经审工作。

  6. 积极响应全国总工会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号召,在各级教育工会中引导广大教职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贡献上来,在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伟大事业中彰显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