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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工会2017年工作要点

[发布者]:校工会  [发表时间]:2017-04-01  [来源]:  [浏览次数]:
 

2017年省教育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部署要求,按照省总工会“改革年”、“品牌年”、“自身建设年”的要求,坚持“围绕立德树人,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这条主线,狠抓“民主管理、服务教工”这两个工作重点,按“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要求,全面履行工会“四项职能”,扎实推进教育工会“六大工作体系”建设,主动担当,勇于创新,团结动员全省广大教职工为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杆省、为浙江教育率先实现现代化作贡献。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三性”“四化”,推动工会改革创新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委重要指示精神。要把思想理论武装放在首位,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把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上级工会重要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推进教育工会改革创新实践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学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握工会工作政治方向,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进一步把握方位、明确举措,切实承担起引领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主要责任部门:办公室、宣传教育部)

2.全力推动工会组织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省委关于群团改革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省总工会改革方案,按照省总工会提出的“调整优化产业工会设置布局,解决产业工会纵向体系断线问题”的要求,把解决教育工会纵向断线问题作为教育工会改革的重要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理清工作体制机制中的障碍,强化教育工会组织建设。使工会组织更加符合党的要求和教职工的期待,增强工会凝聚力,提升工作影响力,提高教职工满意度。(主要责任部门:办公室、组织建设部)

3. 不断推进工会制度创新。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因时而变,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工作制度,推动工会工作的制度创新、机制创新2017年拟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浙江省教育系统工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教育系统“模范职工之家”建设管理办法》、《浙江省教代会代表巡视制度暂行办法》、《浙江省教育系统工会帮扶救助实施办法》、《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 “四进工程”工作的意见》等10多个制度文件。(主要责任部门:办公室、组织建设部、权益保障部、宣传教育部)

4. 继续推进网上工会建设。树立工会工作互联网思维,适应互联网+”新趋势,加强以浙江省教育工会网站、微信、为重点的工会网络平台建设,形成省市县区教育工会、高校工会网站互联互通、覆盖全省的工会网络矩阵。发挥好省教育工会“一网一微一刊”(网站、微信、《浙江教工》刊物)的思想引领、政治引领、工作引领作用。探索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工会工作联动机制,打开工会联系服务职工群众的新窗口,开辟法律援助、困难帮扶、心理咨询等网络服务平台。让教职工群众能便捷地在网上找到工会组织、参与工会工作、享受工会服务。(主要责任部门:办公室、组织建设部、权益保障部、宣传教育部)

5.深入推进工会理论创新。继续实施重点课题招标,引导广大工会干部和教职工深入思考新时期教育工会工作和改革面临的热点、难点、重点,形成一批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实践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注重成果应用转化。不断推进“劳模精神进校园、工会知识进课堂、工会理论进教材、专家学者进工会”工程。(主要责任部门:办公室、组织建设部、权益保障部、宣传教育部)

二、弘扬“工匠精神”,促进教工岗位建功

1.深入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围绕教育改革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活动,强化教育系统行业性劳动竞赛,分层分级组织切合实际、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继续开展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活动,同时推动教育系统科研、管理、服务竞赛活动的蓬勃开展。(主要责任部门:权益保障部)

2.继续开展重点建设立功竞赛。与省教育厅联合开展省重点建设立功竞赛省属高校赛区活动,促进各高校基建部门和建设单位争创优质工程和廉洁工程,助力“美丽校园”的建设。(主要责任部门:权益保障部)

3.持续推进“安康杯”竞赛。与“平安校园”建设相结合,以高校后勤企业为重点,以查身边事故隐患、提合理化建议为基本形式,推动“安康杯”竞赛活动在各高校的广泛开展,促进校园和谐安全稳定(主要责任部门:权益保障部)

4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拓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好年度劳模和各级各类先进评选表彰工作,健全先进模范教职工的培养、选树和激励机制。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重点,大力宣传劳动模范、师德标兵、先进教师的优秀事迹,大力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以开展第五届浙江省“师德标兵与先进个人”、第十四届“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评选为契机,深化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师德师风建设(主要责任部门:权益保障部、宣传教育部)

三、健全维权机制,主动依法科学维权

1.推进学校民主建设。贯彻落实《浙江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全面履行教代会职能,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加强教代会提案、代表巡视、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等工作,推广教代会代表列席校长办公会议、代表听证会、校长定期听取代表意见等方式,建立健全学校行政与教代会的沟通协商机制。推进高校二级教代会制度实施、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校务公开、校务监督机制。(主要责任部门:组织建设部)

2. 认真贯彻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认真宣传贯彻《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和监督员队伍建设,以学校后勤企业为重点,切实提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实效。鼓励聘请法律专家顾问参与工会事务。推动各类学校普遍开展和谐劳动(人事)关系创建活动。引导省教职工维权诉求服务中心拓展服务网络,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效率。(主要责任部门:权益保障部)

3.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浙江大学、浙江科技学院后勤集团公司非编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民办学校、高校后勤企业全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切实维护非编职工的合法权益。(主要责任部门:权益保障部)

四、构建帮扶体系,切实帮助解决职工困难

1.制定并实施帮扶救助办法。想方设法,为教职工提供优质的服务。一方面要为教职工提供普惠性的服务,另一方面要为教职工提供精、准、细、实的特殊帮扶服务,构建全面、系统的服务帮扶体系。根据省总工会最近出台的《精准帮扶实施细则》的要求,修订《浙江省教育工会帮扶救助办法》,并组织实施,把帮扶、送温暖工作做细、做实、做准、做好。(主要责任部门:权益保障部)

2.做好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工作。通过建立相关章程,组织动员教职工积极参加省总工会和当地总工会开展的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活动,逐步扩大参与面,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省、校(地方总工会和学校工会)两级大病医疗互助保障体系。严格使用好“爱心基金”、“大病医疗互助保障金”。(主要责任部门:权益保障部)

3.落实教职工疗休养政策。根据省总工会等6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有关规定》及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与教育部联席会议关于继续做好先进教师疗休养工作的要求,从维护教职工权利的高度,推进我省教育系统先进教师疗休养制度的出台。组织好先进模范和优秀教师等特定对象的疗休养活动,做好本单位本地域内普惠性教职工疗休养的管理工作,使疗休养活动规范、有序地开展。2017年将对省教育工会在全省建立的18个教职工疗休养基地或疗休养服务点进行考核验收,进一步提升其服务水平。(主要责任部门:办公室)

五、培育工会品牌,提升工作层次水平

1.完善工会干部职业规范与行为准则。工会干部是党联系群众桥梁和纽带的载体,其本身的职业规范与行为准则,影响“桥梁和纽带”作用的发挥。省教育工会将制定工会干部职业规范与行为准则,要求每位工会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恪尽职守、改革创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并作为工会文化建设的首要内容。(主要责任部门:组织建设部)

2.大力传播和发展先进文化。围绕维护职工精神文化权益、满足职工精神文化需求,在职工队伍中大力传播和发展先进文化,丰富职工的精神世界,培育和推出一批具有社会影响、特色鲜明的教职工文化精品,打造教职工文化品牌。未来5年在高校培育50个富有特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高校教职工文化品牌省钟声体协组队将参加全省第三届体育大会。积极发挥省钟声体育协会、省教职工书法协会、省钟声集邮协会等文体社团的作用推动基层工会加强文化社团建设,厘清社团工作职责和活动规范,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主要责任部门:宣传教育部、组织建设部)

3.着力打造劳动竞赛品牌。结合教育系统的行业特点,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参加主题劳动竞赛,探索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着力打造教职工技能比武(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品牌化建设。两年一届的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很有特色,已成为品牌。当前,要着力推出一批新的富有特色的劳动竞赛新品牌。(主要责任部门:权益保障部)

六、加强自身建设,增强组织凝聚能力

1.夯实组织基础。一是花大力气,切实解决工会组织全覆盖问题,在民办教育机构、后勤企业中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确保工会组织全覆盖;二是解决工会组织体系纵向断线问题,按照省总工会的部署要求和改革进程,把解决教育工会组织体系断线问题作为夯实工会组织基础的重要内容。(主要责任部门:组织建设部)

2.加强队伍建设。把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工会改革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省“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13]5号)要求,推进教育系统各级工会主席按行政副职配备,落实相关待遇。要加强学习型工会建设,着力培养工会干部的系统思维、互联网思维、开放思维、融合思维,着力提高适应形势能力、活动设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努力使每个工会干部都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恪尽职守、改革创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打造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工会铁军。(主要责任部门:办公室、组织建设部、宣传教育部、权益保障部)

3.提升维护、服务能力。牢固树立“人本”的理念,把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服务教工发展作为工会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双维护、双服务”。即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与维护学校整体利益,服务教师发展需求与服务教育事业发展相统一、相协调、相一致。各级工会组织、工会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理念,树立创新意识,创新维护、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载体,在提高维护、服务能力上下功夫,把维护工作、服务工作做到学校领导、教职工的心坎上,真正成为党委的助手、行政的帮手、教职工的“娘家人”。(主要责任部门:办公室、组织建设部、权益保障部)


附件2

 

浙江省教育工会2017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会议培训

1.召开省教育工会八届九次常委会议(2月份)

2.召开经审会八届六次全体委员会议(2月份)

3.召开与省教育厅的第十二次联席会议(3月份)

4.召开八届六次委员(扩大)会议(3月份)

5.召开省教育工会女职委六届五次(扩大)会议(3月份)

6.召开省钟声体协六届二次会议(3月份)

7.召开直属财务、经审工作会议(3月份)

8.召开教师疗休养工作会议(4月份)

9.举办省教育工会委员、本科高校工会主席培训班(5)

10.举办财务、经审干部培训班(5月份)

11.举办女职工干部培训班(6月份)

12. 召开省高校工会研究会理事会议(7)

13.举办全省教育工会办公室主任培训班(10月份)

14. 举办市县教育工会主席培训班(11月份)

15. 举办各设区市教育工会联席会(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

16.组织《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宣传培训(10)

17.召开全省高校工资集体协商经验交流暨工作推进会(11)

二、立功竞赛、宣教文体

1.开展第五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评选(3月份发文)

2.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实践活动,宣传劳模精神、“大国工匠”精神(全年)

3举办第十届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大力推动普教系统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全年)

4.开展省重点建设立功竞赛省属高校赛区的竞赛活动(全年)

5.开展高校“安康杯”竞赛活动(全年)

6.开展评比先进工会组织和优秀工会工作者评比(10月份)

7培育和建设浙江省高校教职工文化品牌(全年)

8.开展第五届“书香三八”读书活动、“健康伴我行”主题教育(全年)

9.加强互联网+工会建设,提高一网一微一刊引领作用(全年)

10.省钟声体协组队参加全省第三届体育大会(全年)

三、维权帮扶、服务教工

1.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1月份)

2.结合去年全省教代会专项督查,抓好督促整改工作(全年)

3.组织劳模、学科带头人、先进教师等疗休养活动(5-8月份)

4.开展省产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参保工作(11月份)

5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推动“妈咪暖心小屋”建设(全年)

6.拓展全省教职工维权咨询服务网络,推动学校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全年)

7.开展教职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交流,整合全省教职工心理咨询服务资源(全年)

四、综合专项

1.开展省教育工会“制度建设年”活动(全年)

2.制定全省教育系统加强工会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年)

3开展2017年教代会、工会工作重点招标课题、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并进行立项资助 (全年)

4推进“职工之家”、“职工小家”建设(全年)

5.开展“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 (全年)

6.推进“劳模精神进校园、工会知识进课堂、工会理论进教材、专家学者进工会”的“四进”工程(全年)

7.加强本级和直属的财务管理,做好工会报表编报工作,完成经费收缴任务(全年)

    8.完成本级经费收支审计和两年一轮的下审一级任务,加强审计整改回访(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