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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工会2018年工作要点

[发布者]:校工会  [发表时间]:2018-04-08  [来源]:  [浏览次数]:

 

2018年全省教育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和省总工会的工作部署,秉持初心,牢记使命,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根本,以立德树人、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为主线,以民主管理、服务教工为重点,以工会改革为动力,着力完善工作体系,着力打造特色品牌,着力提高工作实效,团结动员全省广大教职工为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实现“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工会干部和广大教职工。

1.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发挥工会微信、网站和报刊等阵地作用,开展宣讲辅导、座谈研讨、主题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掀起学习热潮,把全省教育工会干部和广大教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 (责任部门:办公室、宣传教育部)

2. 深化典型培育和宣传。做好2018年度劳模、五一奖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开展第三届浙江省“最美教师”评选、第十五届“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劳模精神进校园、工会知识进课堂、专家学者进工会“三进工程”,宣传典型事迹,讲好工会故事,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促进师德师风建设,汇聚正能量。(责任部门:权益保障部、宣传教育部、办公室)

二、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进教育工会改革。

3.进一步推进教育工会体制机制改革。深入贯彻浙江省群团改革方案和省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工会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调整优化产业工会设置布局,解决产业工会纵向体系断线问题”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创新思路举措,改革教育工会组织体制、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组织断线问题。 (责任部门:各部门)

4. 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工会建设。参与省总工会“浙江网上职工之家”建设,建立全省教育系统工会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开展“互联网+工会”普惠服务项目建设,创新服务职工新模式。完善教育系统工会网站、微信管理,加强网宣队伍建设。(责任部门:办公室、宣教部)

5.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梳理各项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对制度进行废、改、立。重点围绕工会工作和教职工队伍发展等问题,实行课题招标,加强前期调查研究。注重课题成果运用,及时把研究成果转化为工作举措和制度,以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工作创新。坚持按制度办事,认真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制度 (责任部门:各部门)

三、开展“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建功立业活动,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

6.广泛开展“三育人”岗位建功活动。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三比三赛”比育人理念,赛创意设计和特色亮点;比育人技能,赛功底和方式方法;比育人成效,赛师生满意度),强化教书育人、创新育人、管理服务育人,引导广大教职工立足岗位比育人贡献。(责任部门:权益保障部、宣传教育部)

7.深入开展教学技能竞赛。举办第二届全省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承办好全国第四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发挥竞赛引领作用,引导各类学校开展岗位培训、技能提升活动,激励广大教职工更新理念、锤炼基本功、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技能,促进高素质教职工队伍建设。(责任部门:权益保障部)

8.深化“安康杯”竞赛。与“平安校园”建设相结合,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后勤工作技能竞赛、查隐患提建议为主要内容,在高校后勤单位普遍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择优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参加全国、全省“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优胜班组、优秀组织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责任部门:权益保障部)

9推进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坚持成熟一个、创建一个,大力支持省教育工会直属基层工会创建一批高水平的劳模创新工作室,促进劳模先进开展岗位示范、工作引领。(责任部门:权益保障部)

四、加强维权工作机制建设,提高依法维权能力和水平

10.落实教代会制度。贯彻落实《浙江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普遍建立二级教(职)代会制度,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制订高校教代会提案工作规程、代表巡视工作办法,促进教代会规范运作。开展中小学校教代会职权落实情况调研。(责任部门:组织建设部)

11.推进法律监督、法律援助和工资协商。贯彻落实《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充分发挥省教职工维权诉求服务中心作用,建立全覆盖服务网络,提高服务效率。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鼓励聘请法律专家,提高工会法律监督和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开展“遵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行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在高校后勤单位和民办学校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责任部门:权益保障部)

五、实施精准帮扶,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12.开展助力脱贫攻坚职工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人才优势和智力优势,通过专题技能培训、经验交流、咨询服务、捐赠物资、校企合作等多种形式,为对口支援地区、偏远地区教职工提供优质有效的服务。 (责任部门:权益保障部)

13.推进送温暖和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加强困难教职工情况调查,切实掌握困难状况及致困原因,加强困难教职工档案管理。坚持应帮尽帮,有针对性地开展困难帮扶,抓好2018年元旦春节“送温暖”和日常慰问。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省级产业工会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或当地总工会组织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扩大参与面,增强抗风险能力。(责任部门:权益保障部)

14.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充分发挥省教职工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作用,健全工作网络,优化服务内容,为有需求的教职工提供高质量的心理咨询、心理培训、心理干预。(责任部门:办公室)

15.开展疗休养活动。认真贯彻疗休养有关规定,组织好劳模、先进教师疗休养和普惠性疗休养。加强疗休养基地和服务单位协作管理,确保疗休养工作质量。(责任部门:办公室)

16.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紧密结合女教职工特殊诉求,积极开展婚恋交友、生育保障、“妈咪暖心小屋”、子女托管等方面的服务工作,为女教职工解决后顾之忧。(责任部门:办公室)

六、推进文体活动基层化,建设积极向上的教职工文化。

17.开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教职工文化展示系列活动。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浙江省第二届职工文化艺术,开展合唱比赛、文艺汇演、演讲比赛、“网聚职工正能量·争做中国好网民”等活动,举办“墨润之江·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第四届浙江省高校教职工书画展、书法培训,开展羽毛球、气排球、乒乓球竞技类或趣味性体育比赛,唱响“中国梦·劳动美”主旋律,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责任部门:宣传教育部、组织建设部)

七、以增强群众工作本领为核心,全面推进工会自身建设。

18.做好省教育工会换届工作。严把政治关、廉洁关、身份关,做好委员推选工作。积极做好起草大会报告、组织人事安排、组织大会选举等各项工作。会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大会精神。(责任部门:各部门)

19.深化教工之家建设。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以教职工满意为根本标准,深化模范教工之家、模范教工小家创建工作,鼓励基层工会大胆创新、勇创品牌、体现特色,努力使广大基层工会都成为高质量开展工作、高水平担当使命的责任主体。(责任部门:组织建设部)

20.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坚持 “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工会干部、积极分子、志愿者”相结合,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完善培训制度,实行分级培训,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和内容,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具体办法,深入推进教育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作风建设,着力打造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思想作风实、廉政风气清的工会干部队伍。(责任部门:办公室、组织建设部)

    21.加强工会财务经审工作。认真贯彻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依法收好、用好、管好工会经费,推进财务工作规范化。发挥各级工会经审组织作用,强化内部会计监督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监督。对直属单位经费收支审计工作实行两年全覆盖,强化整改督查。(责任部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