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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庆祝浙江外国语学院建校60周年教职工校歌合唱比赛的通知

[发布者]:校工会  [发表时间]:2015-09-3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工会、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60周年校庆活动部署、学校《关于组织传唱浙江外国语学院校歌的通知》(浙外院办〔201580 号),经学校同意,决定举办庆祝浙江外国语学院建校60周年教职工校歌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传唱浙外校歌,弘扬浙外精神,建设美丽浙外,庆祝建校60周年。

二、参演要求

(一)以二级工会为单位参加展演(参演教职工人数不少于10人)。校领导参加联系单位合唱。

(二)展演内容:各参赛单位展演两首合唱曲目,其中一首必唱曲为浙外校歌(附件2),另一首合唱曲目自选。

(三)展演形式:合唱(钢琴伴奏)。

(四)节目时长:各单位参演节目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不含曲目之间的停顿时间)。

(五)组织排练:展演人员、曲目确定后,各单位可在校内外聘请节目指导教师组织排练。要充分利用我校所设置的艺术专业优势,尽早落实参演人员、排练指导、演出服装等相关事宜。

三、时间安排

(一)请各参演单位于20151022(星期四)下班前将参演节目信息表(附件1)书面报送校工会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工会邮箱:gh1302@zisu.edu.cn)。

(二)20151119(星期四)下午在校本部小礼堂举行庆祝浙江外国语学院建校60周年教职工校歌合唱比赛。

1.走台和彩排的顺序于1112抽签决定。

21119上午9001130,按抽签顺序走台、彩排(每个参赛队伍走台和彩排时间为12分钟,上下场在内)。要求服装(其他道具)、灯光音响到位。

3.下午200开始举行正式展演。按照事先抽签和走台和彩排顺序依次进行。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合唱设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特别奖1个。

五、组织机构

本次合唱比赛活动由校党委宣传部、工会主办,艺术学院协办。成立由宣传部、工会、艺术学院、二级工会等有关方面负责人组成的活动组委会,张环宙、张志中同志为主任,章巧眉、李波同志为副主任。

联系人:宣传部张佩丽   电话 88213031

校工会姚     电话 88213081

 

附件:1.浙外教职工校歌合唱比赛节目信息登记表

                2.浙外校歌词谱

 

校党委宣传部  校工会委员会 

                                                                                 2015年9月25

浙外教职工校歌合唱比赛节目信息登记表.doc

浙外校歌词谱.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