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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度校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者]:校工会  [发表时间]:2018-11-2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和调动各基层工会组织和广大会员的工作积极性,校工会决定,评选表彰2018年度校“优秀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评选对象:一般为从事工会工作1年以上的教职员工,包括专、兼职人员和分工会教职员工。

2.评选名额:以分工会为单位,按会员50人以下1名、50992名、1001493名、150人以上(含)4名的原则确定推选名额(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两学一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现象。

2. 工作效绩突出。热爱工会工作,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较强,业务精通,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成绩突出,受到教职工群众的充分肯定,会员满意率85%以上。

三、时间安排

1.各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通过民主推荐,产生本单位的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经所在单位党总支(直支)审核同意,于20181224日下班前报校工会;推荐人选须填写《2018年度校优秀工会工作者登记表》,主要事迹材料不少于600字(打印不下可附页)。。

2.201812月下旬,召开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确定先进个人名单,经公示后发文。

附件:1. 2018年度校“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名额

2.校优秀工会工作者登记表

 

浙江外国语学院工会       

                             20181126

附件1浙江外国语学院2018年度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名额.doc

附件2浙江外国语学院优秀工会工作者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