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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教工匠”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4-1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直属基层工会“浙教工匠”遴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工〔20237号)要求,现将我校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荐范围

全体工会会员

   二、遴选推荐数量

拟遴选推荐“浙教工匠”3

   三、遴选推荐要求

推荐人选应当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直接在学校技能培训、社会服务、后勤服务、教辅岗位从事相应工作的一线在岗职工,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且在浙江全职工作1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过硬技能,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或在省级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技术能手称号人员;

2.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提升、创新服务,在服务社会、服务教育事业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3.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培养选手在省级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前三名成绩。

为将更多优秀高技能人才纳入“浙教工匠”培养支持范围,避免重复遴选,已入选的“浙江工匠”、“浙江青年工匠”,不再推荐。

四、材料报送

各二级工会如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可报送材料。上报材料截止202341216:00前,经所在单位工会、党组织同意后,将《2023年直属基层工会“浙教工匠”推荐表》(附件1)和《2023年直属基层工会“浙教工匠”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校工会,电子版发邮箱mengxuejing@163.com。联系人:邹老师、孟老师,电话:88213081

    五、择优推荐

校工会通过校工会会议等相关程序,公示无异议后报浙江省教育工会。后续按浙江省教育工会通知要求履行相关程序,报送相关材料。

 

 

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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