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是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进行工作的群众团体。主要职责:
一、协同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负责听取学校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及时做好反馈,协调人际关系,调解劳动争议,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三、负责学校教代会(工代会)的筹备工作及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指导二级教代会工作。
四、协同开展师德师风建设,负责做好“三育人”等有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
五、组织开展全校性教职工文体活动,管理全校教职工文体协会,指导各协会开展活动。
六、开展“送温暖”、扶贫济困、医疗互助等工作。
七、组织开展创建“教工之家”活动,指导二级工会工作。
八、负责工会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和工会会员的管理工作。
九、指导女教职工委员会和青年教职工委员会开展活动。
十、负责工会会员的会费收缴和工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会财务状况。
十一、做好节日慰问品、生日蛋糕的招投标、采购、发放。
十二、做好疗休养工作。
十三、做好本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和档案收集、整理、移交工作。
十四、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