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和调动各基层工会组织和广大会员的工作积极性,校工会决定,评选表彰2018年度校“优秀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评选对象:一般为从事工会工作1年以上的教职员工,包括专、兼职人员和分工会教职员工。
2.评选名额:以分工会为单位,按会员50人以下1名、50—99人2名、100—149人3名、150人以上(含)4名的原则确定推选名额(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两学一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现象。
2. 工作效绩突出。热爱工会工作,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较强,业务精通,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成绩突出,受到教职工群众的充分肯定,会员满意率85%以上。
三、时间安排
1.各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通过民主推荐,产生本单位的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经所在单位党总支(直支)审核同意,于2018年12月24日下班前报校工会;推荐人选须填写《2018年度校优秀工会工作者登记表》,主要事迹材料不少于600字(打印不下可附页)。。
2.2018年12月下旬,召开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确定先进个人名单,经公示后发文。
附件:1. 2018年度校“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名额
2.校优秀工会工作者登记表
浙江外国语学院工会
2018年11月26日
附件1浙江外国语学院2018年度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名额.doc
附件2浙江外国语学院优秀工会工作者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