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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离休人员、教职工子女统筹医疗证历本年度验证工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校工会  [发表时间]:2011-12-0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直属单位、机关工会:

根据省医保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末省本级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医保[2011]29号),将进行2012年度我校省级离休人员及子女统筹医疗证历本验证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工会20111215日(星期四)前,将本单位教职工子女统筹医疗证历本(离休人员证历本请离退休办负责)收集送交校工会。如教职工调离本校或子女已年满20周岁,请将证历本及就诊卡交回校工会。

二.已参加子女统筹医疗的新生儿满4个月,但未加贴照片的证历本,请加贴好照片(一寸免冠彩照)后交校工会,或自已到省医保中心(体育场路538号金祝大厦3楼)加盖钢印。未按规定办理的证历本一律不得使用。

三.对于2011年度没有及时办理而具备参加省级子女统筹医疗条件的人员,请携带好相关资料(子女在杭户口本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一张、家长医保证历本复印件、家长配偶单位证明),于201219日前交校工会补办。

四.参加子女统筹医疗的人员如证历本用完或证历本上照片年龄差距较大,需要更换新证的,请带一张一寸免冠彩色近照及原证历本一起交校工会或自已到省医保中心办理。

五.201211日起,凡未验证贴花的省级离休人员、子女统筹医疗证历本一律不得使用。

各工会及时通知教职工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上述人员能正常就诊。

                 浙江外国语学院工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