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级医保换卡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会、直属基层工会:
按照浙医保《关于做好启用省级社会保障卡医保就医结算过程中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医保[2012]14号)精神,省级医疗保险将由医保磁卡全面过渡到社会保障卡就医结算,现就换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并行期限的规定
省级社会保障卡发行期间,省级医疗保险就医结算实行磁卡、社会保障卡并行使用的方式,并行期截至2012年8月31日。2012年9月1日始,原省级医保磁卡不再使用,各定点医疗机构改革及定点零售药店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使用前需到银行办理开通业务。6月28日工商银行来我校统一办理社会保障卡开通业务,请带好身份证。时间:上午9:30至下午4:00。地址:芳草苑中会议室。
二、继续做好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
(一)尚未申领社会保障卡的教职工及其子女(限统筹医疗在我校的),请按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省级医疗保险换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314号)的要求,抓紧将相关资料送到校工会,以便办理。省医保受理截止时间:2012年7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办卡确认单及照片要求
1.办卡确认单(浙江省级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确认单),请到校工会领取。
2.照片参照二代居民身份证要求,照片尺寸1寸(32mm*26mm),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三分之二,不着制式服装或浅色上衣,头发不能遮耳朵;不要化浓妆;女同志穿的衣服最好有领子;不得佩戴有损形象的饰品;常戴眼镜的居民应配戴眼镜,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3.照片要粘贴在《确认单》右上角“照片粘贴处”框内,位置端正,不能超出边框;照片按左上角对齐,务必将照片粘牢,以免照片脱落;粘贴过程中,务必注意保持照片的清洁,否则将直接影响照片的扫描效果。
(三)完善个人通信资料。为开展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结算短信提醒业务,未预留移动电话的参保人员请于2012年7月31日前抓紧完善个人通信资料。方法为:个人用户:登录“浙江省医保网上应用业务门户”(网址:
http://218.75.77.166/zjybsiss/),至“个人业务申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处,将本人移动电话号码填入“联系电话”处。
浙江外国语学院工会
201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