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代会各代表团:
学校一届二次教代会将于2011年6月17日召开。为进一步提高教代会提案质量,明确中心议题,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在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建设和构建和谐校园中的作用,现将提案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2011年5月23日—2011年6月17日
二、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也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代表团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
2.教代会代表应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撰写提案前应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3.提案撰写要求一事一案,提出的提案,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1)提出问题(2)提出改进的意见或具体落实的办法;必须是由1名代表作为主提案人提出,不少于2名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提案用纸格式由统一制定(可在校工会网上下载),必须用蓝黑水笔书写(或打印),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字迹要清楚。
三、提案征集范围
1.关于加快学校特色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关于人才队伍、学科建设、和谐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关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国际交流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关于加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关于教职工普遍关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提案的递交
代表提出的提案,必须在大会规定的截止日期前递交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超过截止日期的不列为本次提案。
五、提案的审理
代表提出的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办法》,确定是否立案。对符合提案要求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对不符合立案要求但具有积极意义的提案,作为意见建议送相关部门和单位参考。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代会
提案工作委员会(代)
201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