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和调动各基层工会组织和广大会员的工作积极性,校工会决定,评选表彰2019年度校“优秀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和方法
1.“优秀工会工作者”分两类: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
2.“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对象:一般为从事工会工作1年以上的工会干部(含本级和分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女职委员、工会法律监督委员、工会劳动纠纷调解委员、工会小组长、工会干事及工会财务人员等)。
“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对象:一般为工作满1年的工会会员。
3.评选名额:60名。
4.评选办法:以分工会为单位,推荐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在各分工会推选基础上,召开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将所有推选人按照“优秀工会干部”的评选对象,评选出“优秀工会干部”15名,其余45名为“工会积极分子”。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现象。
2.工作效绩突出。热爱工会工作,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较强,业务精通,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成绩突出,受到教职工群众的充分肯定,会员满意率85%以上。
三、时间安排
1.各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通过民主推荐,产生本单位的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经所在单位党总支(直支)审核同意,于2019年12月13日下班前报校工会;推荐人选须填写《2019年度校优秀工会工作者登记表》,主要事迹材料不少于600字(打印不下可附页)。
2.2019年12月下旬,召开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确定先进个人名单,经公示后发文。
附件:1. 2019年度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名额
2. 优秀工会工作者登记表
浙江外国语学院工会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