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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校三届四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5-12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代表团,各位代表:

校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16月中旬召开。现将校三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本次提案征集时间为2021512日—64日。

二、提案送交方式

教代会提案由各代表团汇总,并请在64日下午300前报送给提案工作委员会(涵养楼401),同时将提案电子文本发至邮箱:570861660@qq.com(联系人:傅尧力 ,电话:88213011)。

三、提案征集要求

(一)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代表团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

(二)教代会代表必须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拟订提案前应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三)提案内容: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加强党的建设、立德树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2.围绕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人才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社会合作等中心工作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超出学校管理权限范围的提案不予立案。

(四)提案要求:

1.提案应一事一案。提案表式样附后,可以复印,允许另附页补充。提案表也可以从工会网页上下载。

2.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简称“案名”)。

3.提案内容,包括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简称“理由”);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简称“建议”)。

4.提案应由教代会正式代表3人以上(含)联合签名提出提案,其中1人为主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也可以代表团名义集体提出。每个提案人都必须亲自签名。

5.若不符合以上要求将不予以立案,按照代表的“建议”处理。

三、优秀提案、优秀组织奖、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

根据提案征集和提案办理质量,学校评选出优秀提案奖、提案征集优秀组织奖、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并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浙江外国语学院三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办理单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代会

                                               提案工作委员会(代章)

                                                    202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