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学校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已逐步展开,你们工作辛苦了。
为执行好上级工会的疗休养精神,合规做好行程结束后财务核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各疗休养团应严格执行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1、按上级文件规定,我校疗休养经费每天标准为500元/天,4天,不得随意更改标准,减少疗休养天数;加强人文关怀力度,教职工家属(仅限配偶子女)经单位工会同意,可随同参加疗休养活动,随同家属须与疗休养承办单位协商签订旅游合同,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2、在经费费用开支中,不得违规出现消费烟酒项目;
3、各疗休养团应督促全体成员,按上级和学校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财务相关规定
1、疗休养活动经费,由学校职工福利基金专项开支。
▲如是自行组团,线路应与对方订立合约(服务协议),报销时应提供协议与发票,方可办理;票据信息如下:
2、自费人员经费支付方式,服务商(旅行社)会单独结算。
三、其他事项
1、为维护好教职工疗休养权益,请特别注意自行选择的线路和退费原则等具体事项;
2、与校工会积极沟通,出发前按线路完成网上报名工作。未经网上报名系统确认的人员,不得报销相关费用。
提前祝大家旅途愉快!
校工会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