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服务广大教职工、服务学校中心工作的职能,激发和调动各基层工会组织和广大会员的工作积极性,校工会决定,评选表彰2021年度校“优秀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和方法
1.“优秀工会工作者”分两类: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
2.“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对象:一般为从事工会工作1年以上的工会干部(含本级和分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女职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工会小组长、工会干事及工会专兼职财务人员等)。
“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对象:一般为工作满1年的工会会员。
3.评选名额:依据《浙江外国语学院工会经费支出标准》文件,名额控制在册会员总人数5%产生,各单位名额参见附件一。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工作者
1. 能调动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积极服务于学校和本学院(单位)的中心工作,主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2. 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办事公道廉洁,工会工作尽心尽责,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努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当好领导与教职工的桥梁与纽带,得到职工群众的好评;
3. 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主动完成布置的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好本学院(单位)的文体、各类慰问等活动。
(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1. 能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及本学院(单位)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
2. 热爱工会组织,关心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的活动,乐于奉献,能在工会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时间安排和评选办法
1.各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通过民主推荐,产生本单位的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经所在单位党总支(直支)审核同意,于2021年12月16日下班前报校工会;推荐人选须填写《2021年度校优秀工会工作者登记表》,主要事迹材料不少于600字(打印不下可附页)。
2.2021年12月下旬,召开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确定先进个人名单,经公示后发文。
附件:1. 2021年度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 优秀工会工作者登记表
浙江外国语学院工会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