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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销保育费的说明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3-2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为了进一步做好在职在编教工的保育费核销工作。对核销工作做以下说明。

1. 报销时间:每年集中办理2次,分别是3月和10月。

2. 流程:


(1)教工本人持发票交至校工会(涵养楼405-2),发票背后需要备注本人姓名、工号、手机号码、“此发票只报销一次”字样。如发票上未备注每月保育费金额的,需要附上幼儿园对每月保育费的金额说明。

(2)校工分别于3月底和10月底集中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3)一般,4月中旬和11月中旬,教工可查收费用到账情况。

3.次数与额度:三年三次(每年一次),托班不属于核销范围。每次上限1500元。每月保育费* 60%(报销额度)* 5个月(一年只报销5个月)=实际报销金额(上限1500元)。


校工会

                           202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