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校工会关于核销2024年下半年保育费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10-0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为了进一步做好在职在编教工的保育费核销工作,对核销工作做以下说明。    

 1. 报销时间:每年集中办理2次,分别是3月和10月。

 2. 流程:

 (1)以分工会为单位将保育费发票交至校工会(涵养楼A401)工会专职干部办公室,发票背后需要备注本人姓名、工号、手机号码、“此发票只报销一次”字样。如发票上未备注每月

保育费金额的,需要附上幼儿园对每月保育费的金额说明(加盖幼儿园公章)。

 (2)校工分别于3月底和10月底集中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发票时间须为2024年度。

 (3)一般,4月中旬和11月中旬,教工可查收费用到账情况。

3.次数与额度:三年三次(每年一次),托班不属于核销范围。每次上限1500元。

每月保育费* 60%(报销额度)* 5个月(一年只报销5个月)=实际报销金额(上限1500元)。

联系人:骆老师,88213081。


                       校工会

2024年10月9日